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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分享丨實驗室安全自查自糾工作開啟!《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檢驗項目表(2023年)》已公開!

文章來自:浙江優(yōu)納特科學儀器有限公司

2023.04.06

根據(jù)《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檢查工作的通知》(教科信廳函【2023】8號)要求,2023 年度高校實驗室安全檢查工作啟動。


工作安排

2023年3—4月

高校自查自糾階段

2023年5—6月

現(xiàn)場檢查階段

2023年7—9月

整改階段

2023年10—11月

回頭看階段


為確保高校實驗室安全運行,保障師生人身安全和校園穩(wěn)定,教育部科學技術與信息化司、高等教育司定于2023年4月7日9:00-12:00以線下線上相結合的方式組織召開“2023年高校實驗室安全檢查啟動暨培訓會”。


會議內容

部署2023年實驗室安全檢查工作

專家詳細解讀《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規(guī)范》《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檢查項目表(2023年)》內容,分析本年度檢查重點

點擊查看優(yōu)納特解讀《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規(guī)范》

就高校實驗室安全基礎理論、管理實踐等內容進行報告交流


《2023年教育部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檢查項目表》

重點更新內容

責任體系及規(guī)章制度

增加“實驗室層面安全責任體系”,要求建立實驗室層面的安全管理組織,要求實驗室和師生簽訂《實驗室安全責任書》;增加“安全工作獎懲機制“。

讓學校的安全責任體系充分做到“縱向到底,橫向到邊”的全面覆蓋。

安全準入及安全檢查

增加“安全準入”大項,要求項目負責人對實驗項目進行危險源辨識、風險評估和控制,制定現(xiàn)場處置方案,實驗人須獲得實驗室安全準入資格。

要求建立實驗室安全隱患舉報制度,公布實驗室安全隱患舉報郵箱、電話、信箱等。

要建立針對重要危險源的應急預案。

化學安全

要求建有危險化學品儲存區(qū)并規(guī)范管理;

要求校內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安全;

要求危險化學品設置專用儲存區(qū)或者專柜儲存,設有防盜措施;

要求化學廢棄物轉運合規(guī)。


《2023年教育部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檢查項目表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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